因眾多消費者投訴Google的Android智慧型手機下載付費APP後,退費機制極不友善,必須在15分中內申請才有效,此舉已經違反消保法。在行文告知改善後,Google27日早上派請律師前往北市府,表達不願配合立場,甚至放狠話「大不了不在台灣賣」,囂張氣燄讓北市府決定對其重罰100萬元。 

由於台灣法院已經多次已判決確定,網路購物適用消保法中的「郵購買賣」,有鑑於購買當下未能看到實際商品,此條款最大特色就是准許消費者在7日之內可退費。智慧型手機上付費下載APP明顯屬於網路購物行為,因此納入消保法規範中。北市府6月7日就發文要求Google改善,直到25日Google以連絡不上美方高層為由要求延期,展延到27日最後期限,最後談判破局,北市府開出百萬元罰單。 

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,Google一早請台灣代表律師到達市府,由美方高層致電,明白表示拒絕遵守台灣法律,並將停止付費應用軟體銷售,甚至放話「大不了不在台灣賣」,明顯違反消保法,企圖藉著停止販售軟體的方式,來綁架全台灣使用者,換取拒絕遵守法律的特權,依罰裁處100萬罰鍰,並限令Google在7月1日提出最新改善計畫,屆時若無完整方案,不排除二次開罰。 

葉慶元指出,Google退費機制複雜,且都是英文,對使用者造成「技術上阻擋」,且業者在契約中明文規定排除退費責任,把消費者的權利變成業者施捨的恩賜,有必要加以修正。且智慧型手機可以透過上網連線的功能,來確認消費者是否有繼續使用退費程式,既然相關技術在蘋果APPStore上不構成困擾,Google的拒絕顯然是惡意不配合。



原文網址: Google強硬拒退費「大不了不賣」 北市府重罰100萬元 | 生活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 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1/06/27/327-2723345.htm#ixzz1QShBVnv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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